新版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发布 多项限量及检测方法迎来调整
发布于 2026/03/02阅读(221)来源 ltrlw
摘要
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-2026)等7项新标准。此次修订新增370项农药残留限量,调整了多项检测方法及农药残留定义,并更新了食品分类。新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。
内容
2026年2月12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正式发布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-2026)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新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本次发布的标准体系中,最受关注的GB 2763-2026为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的第六次修订版,将替代现行的GB 2763—2021及GB 2763.1—2022。与旧版标准相比,新版标准在技术内容上进行了多项重要调整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删除了氟噻虫砜1种农药,同时新增了37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,并对23项现有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进行了更改。在检测方法方面,新标准增加了14项检测方法标准,更改了3项,同时删除了20项原有的检测方法标准。此外,标准还更改了草铵膦等3种农药的残留物定义,并对啶氧菌酯等2种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进行了修订。在限量性质上,2甲4氯异辛酯等113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转为正式限量,而百菌清等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则由正式限量调整为临时限量。标准还对其规范性附录A进行了修改,增加了木豆等15种食品名称,删除了2种食品名称,并对1种食品的分类结构进行了调整。
除上述核心限量标准外,本次公告还同时发布了6项检测方法标准,均为植物源性食品中特定农药残留的测定方法。其中包括对GB 23200.113—2018和GB 23200.121—2021的修订,分别规定了242种和35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方法,以及四项首次发布的标准,分别为草甘膦等4种农药、硫酰氟、噻菌铜等3种农药以及春雷霉素等4种抗生素类农药的残留量测定方法。
此次发布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更科学地规范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,保障食品安全,同时为农业生产和市场监管提供更精确的技术依据。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,文本内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。
相关资料
上一篇: 新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3月起实施!
下一篇: 生态环境部发布七项国家环境监测新标准